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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博物馆领域科研课题结项
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川文物博〔2023〕97号
发布日期:2023-07-18 09:52 来源:局博物馆处

各市(州)文旅(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

按照《四川省文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我局决定开展文物博物馆领域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凡计划在202381前完成的立项课题(附件1

(二)实施周期超过1年(不含)立项课题(中期检查)(附件2

二、结项要求

(一)验收成果应与预期研究成果保持一致;

(二)课题负责人应向责任单位提交《结项审批书》(附件),各地各单位要对结项课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省文物局课题办(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

(三)实施周期超过1年(不含)的立项课题,仅提交课题中期报告,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结项课题需报送纸质版《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签字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成果3份、查重报告1份,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实施周期超过1年(不含)的课题需报送纸质版课题中期报告一式3份(签字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成果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公开,而研究成果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课题可申请免于验收。上述课题仍应填写《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验收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材料一并报送;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8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菁

联系电话:028-83572997

电子邮箱:annandai@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内收发室)

附件:1.文博科研课题结项清单

      2.文博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清单

      3.四川省文物局文物博物馆领域科研课题结项审批书

      4.四川省文物局文物博物馆领域科研课题中期报告

四川省文物局    

20237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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