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川文物博〔2023〕97号
各市(州)文旅(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
按照《四川省文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我局决定开展文物博物馆领域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凡计划在2023年8月1日前完成的立项课题(附件1);
(二)实施周期超过1年(不含)立项课题(中期检查)(附件2)。
二、结项要求
(一)验收成果应与预期研究成果保持一致;
(二)课题负责人应向责任单位提交《结项审批书》(附件),各地各单位要对结项课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省文物局课题办(四川省文物信息中心);
(三)实施周期超过1年(不含)的立项课题,仅提交课题中期报告,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结项课题需报送纸质版《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签字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成果3份、查重报告1份,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实施周期超过1年(不含)的课题需报送纸质版课题中期报告一式3份(签字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成果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公开,而研究成果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课题可申请免于验收。上述课题仍应填写《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验收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材料一并报送;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菁
联系电话:028-83572997
电子邮箱:annandai@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内收发室)
附件:1.文博科研课题结项清单
四川省文物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