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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关于2023年度全省
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10:52 来源:局综合处

   目前,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2023年度评审工作。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人社厅《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文件规定,我决定在四川省文物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j.sc.gov.cn/将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13日至19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四川省文物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406号办公室,邮编:610031)。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照规定程序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全省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四川省文物局        

2024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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