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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堆遗址依法保护将“有模有样”
发布日期:2021-05-08 09:05 来源:四川人大 分享到:


4月28日下午,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座谈会在成都召开。围绕《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初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级相关部门,德阳市及广汉市相关部门,三星堆管委会负责人先后发言,座谈会一谈就谈到了数千年前。


三星堆遗址,是指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行政区域内以三星堆古城为核心的古文化遗址,距今已有5000至3000年历史。

  今年3月,三星堆遗址“祭祀坑”考古新发现惊艳呈现,受到国内外极大关注。制定省级条例,为三星堆遗址保护提供法治保障,逐渐成为各方共识。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学定主持会议并表示,为贯彻省委关于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提级提速”的批示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常委会法工委、省文物局,迅速成立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工作专班,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立法。

  《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初稿)》共分为总则、保护、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38条,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并重,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表示,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是为了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骄傲与荣光,也是我们的责任。初稿经过讨论和修改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可以说是“有模有样”。接下来,一是进一步研究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统筹兼顾保护规划和空间规划。三是公共消防设施要高标准、严要求。四是不仅要注重出土文物的保护,还要注重考古过程的保护。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勇表示,要把三星堆遗址作为四川的重要名片,放到建设文化高地的高度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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