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局
关于《中共川南特委会议会址——余泽鸿故居
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川文物保〔2021〕24号
关于《中共川南特委会议会址——余泽鸿故居
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川文物保〔2021〕24号
发布日期:2021-02-19 17:34
来源:局综合处
宜宾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评审长宁县中共川南特委会议会址“余泽鸿故居”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宜文物〔2021〕6号)收悉。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应加强文物现状勘察,明确后期改建、增建的内容,并提出处理措施。
(二)应严格控制工程强度,核校檩木等更换构件的数量,更换构件的材质应与原材质一致。
(三)应进一步论证屋面防水措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并验算梁架能否满足载荷需求。
(四)应明确每根墩接柱的墩接高度及墩接方法,补充后檐木柱及木装板的防水措施。
(五)应加大后檐排水沟深度及护坡堡坎高度,补充天井排水设计内容。
(六)补充—轴间石堡坎灌浆加固的具体做法。
(七)应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核校与规范文本和图纸。
三、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核准后的方案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在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加强施工监督和现场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加强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工程竣工后,按照《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要求,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准备相关资料报我局验收。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四川省文物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