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中煤集团广元煤电一体化项目
储煤基地建设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批复
川文物考〔2023〕94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11:29 来源:局综合处

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中煤集团广元煤电一体化项目储煤基地建设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请示》(中煤广元函〔2023〕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文物调查勘探报告。

二、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在工程建设中若发现文物,建设方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该工程而进行的文物保护项目所需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四、请你公司会同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一步核算文物抢救保护经费。

五、请你公司会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此复。


四川省文物局    

2023年12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