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局关于阿坝州阿坝县中阿坝水库工程
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批复
川文物考〔2023〕93号
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批复
川文物考〔2023〕93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11:26
来源:局综合处
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阿坝州阿坝县中阿坝水库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请示》(阿县科农蓄水〔2023〕440号)收悉。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二、工程红线范围内新发现华洛遗址、龙藏遗址2处文物点,工程建设应尽可能予以避让。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避让,应对华洛遗址、龙藏遗址依法履行报批程序后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三、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建设方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该工程而进行的文物保护项目所需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五、请你局会同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一步核算文物抢救保护经费。
六、请你局会同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四川省文物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