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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发布日期:2020-06-10 10:11 来源:发改委网站 分享到:

发改委网站6月9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文物局、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印发《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称,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老工业城市应从尊重历史、尊重文化的角度出发,立足城市发展实际,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探索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的有效路径。

方案指出,开展资源认定管理。建立工业遗产分级保护机制,全面开展工业遗产的调查、评估和认定工作,摸清工业遗产底数,明确工业遗产构成,评估工业遗产价值,建设工业遗产数据库,为科学规划、分类保护、有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经认定的工业遗产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及时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可移动文物。加快甄别和抢救濒危工业遗产,完善工业遗产档案记录,加强修缮保养。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开展工业遗产动态监测和保护利用效益评估。
推进重点保护展示。切实加强重点工业遗产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治理,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工程项目,消除工业遗产安全隐患。依托价值突出、内涵丰厚的重点工业遗产,特别是已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业遗产,开展工业遗产价值阐释展示,弘扬工业遗产当代价值。支持老工业城市依托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完善工业博物馆体系。支持设立重要工业遗产博物馆、专业性工业技术博物馆、传统行业博物馆等,利用数字技术开发博物馆资源,建设智慧博物馆。鼓励设立省市工业博物馆,推动建设分行业、分区域工业博物馆体系。调动工业博物馆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教育科普、文创、娱乐产品的积极性,推出各类工业文化主题展览、社教研学活动与文创体验活动等,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及产业模式。鼓励各类学校结合课程设置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繁荣新业态新模式。将工业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利用新技术推动跨媒体内容制作与呈现,孕育新型文化业态。完善配套商业服务功能,发展以工业遗产为载体的体验式旅游、研学旅行、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形成生产、旅游、教育、休闲一体化的工业文化旅游新模式。促进工业遗产与现代商务融合,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发展文化创意园区和影视拍摄基地,发展以工业遗产为特色的会展经济和文化活动,促进工艺美术产品、艺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生产和交易。
拓展文化生活新空间。加快城市滨水地区港口和传统工业区的转型升级和用地更新,修复城市沿岸厂房、仓库和其他历史遗存,推动以工厂仓库为主的生产岸线转型为以公园绿地为主的生活岸线、生态岸线。强化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对公众开放,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依托工业遗产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的工业遗址公园、城市文化公园等,形成融入现代设计观念、适应当代生活方式的城市人文景观和公共开放空间。
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城市形象提升相融合,将能够凸显工业文化特色的景观标志纳入城市建设
规划。支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文化节、艺术节、博览会、体育比赛等交流活动相结合,举办工业遗产主题研讨会和工业文物交流展,拓展工业遗产的价值普及和传播推广渠道,弘扬新时代中国特色工业文化。实施城市工业遗产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工业遗产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
(原题为《关于印发<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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