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隐患
排查整治2025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文物局、民族宗教委(局)、消防救援支队,省直文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省文物局、省民族宗教委和四川消防救援总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2025行动。
现将《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2025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文物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3月19日
(联系人: 省文物局文物安全与督察处黄静 ,电话: 028-86642823)
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隐患排查
整治2025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即日起开展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2025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直接责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事故,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安全责任。各级文物、民宗和消防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定期安排部署文物安全工作并作为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要督促文博单位定期开展文物安全评估,摸清文物安全状况;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检查人员要长期跟踪被检查单位隐患整改,确保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各文物博物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文物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格明火管理。加强文物场所生产生活用火管控。文物博物馆单位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用于居民居住的文物建筑,应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必须做到专人看管,人离火灭。属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内严禁使用明火,鼓励使用冷光源电子产品替代长明灯、蜡烛灯,保护范围内其他场所确需使用明火的,必须在规定区域内由专人看管。
(三)严控用电管理。落实安全用电制度,规范用电管理。木质结构文物建筑电气线路应全部进行穿管改造;及时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清理私拉乱接和报废电气线路;严禁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电气设备; 文物建筑“亮化工程”不得在文物本体直接敷设灯具,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文物建筑内和附属建筑用房内停放或充电。
(四)严肃工地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开展人员岗前安全警示教育,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设施设备。严格施工工地现场用电、动火审批和监管,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及时清理现场易燃可燃物。对工地危险区域和部位,妥善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五)聚焦隐患排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四川省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办法(试行)》等要求,对本区域不可移动文物、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考古发掘工地、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危险源,应急演练和消防培训等。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方式,实行动态清零,确保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六)狠抓宣传培训。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邀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解读消防法规、讲解防火知识、传授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方法。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火灾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通过实战演练,全员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方法,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三、工作安排
(一)抓好动员部署(2025年3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省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省文物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研判火灾风险隐患,明确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认真排查隐患(2025年4月—5月)。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填写《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见附件),及时有效发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干预。
(三)有效落实整改(2025年6月—10月)。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将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各级文物、民宗和消防部门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组织检查,主要负责同志在专项行动期间带队督促隐患整改不少于2次。
(四)全面总结提升(2025年11月)。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文物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专项行动进展和工作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二)明确机构人员。各地各单位要明确牵头领导、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省文物局、省民族宗教委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将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强化信息报送。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本辖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于2025年11月15日前上报专项工作总结和《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
附件: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