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917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川文物提复〔2025〕15号
代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皮洛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的建议》(第0917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皮洛遗址保护机制。省文物局指导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设立了皮洛遗址考古工作站,稻城县设立了皮洛遗址文物保护中心,建立皮洛遗址检察保护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持续开展文物普法宣传,通过媒体宣传、专题讲座、公众考古等形式,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当地人民群众对皮洛遗址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公众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皮洛遗址。
二是加强考古成果研究和阐释应用。自2020年皮洛遗址调查发现以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北京大学连续5年对该遗址开展主动性考古发掘。遗址发现世界上海拔最高、东亚地区最典型精美的阿舍利遗存,填补了阿舍利传播体系中的关键缺环,出土石制品1.5万余件,为探讨中更新世晚期的古人类行为与现代人的出现和扩散等重大问题提供了关键实证。皮洛遗址获评202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中国考古新发现”“世界十大考古新闻”“新时代百项考古新发现”。我局组织相关科研单位深入开展皮洛遗址多学科研究,举办“皮洛遗址暨更新世亚欧大陆古人类迁徙扩散国际学术会议”等研讨会,邀请国内外学者深入讨论各重大学术课题,为皮洛遗址的保护利用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配合四川电视台拍摄《看见皮洛》考古科普纪录片并在央视播出,不断扩大皮洛遗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支持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民族学院、阿坝师范学院等13所高校加强文物保护相关领域学科建设,提升专业内涵,构建涵盖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皮洛遗址工作站,通过地方人员参与文物普查、考古调查等工作,加强对地方文物部门业务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养。
四是推动皮洛遗址考古成果展示利用。我局指导支持皮洛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纳入了《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甘孜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等省州重点规划,并成功纳入国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该项目总投资2.4亿元,建设皮洛遗址保护利用基地,在展览陈列、研究保护的基础上,兼具游客接待、服务配套等多种功能,已于2025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支持建设皮洛遗址考古工作站,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装饰装修。指导开展皮洛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工作。
五是协同推动产业化发展。依托“天文科研、雪山生态、史前文化”等三大优势资源举办“亚丁·皮洛·天文”文化旅游活动周,开展全时空文化旅游新地标点位考察、稻城县文旅推介会等15个配套活动。截至目前,稻城已基本形成时间跨越“远古-现今-未来”、空间贯穿“天空-地上-地下”、地域纵横“北部-中部-南部”的全时空、全维度、全区域文旅发展新布局。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动完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结合皮洛遗址保护的实际需求,指导地方加快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及专项保护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与制定工作,为遗址的保护利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指导加强皮洛遗址展示利用工作。指导地方政府建立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建设要求,统筹推进遗址保护、规划建设、展示利用等各项工作。持续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甘孜段建设,推进省级展示园红军在康南展示园建设。
三是持续推动稻城皮洛遗址考古与研究工作。系统开展皮洛遗址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进一步对其所在区域进行全面调查。支持皮洛遗址考古成果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吸引国际顶尖学者合作研究,积极推进亚欧大陆人群迁徙互动和文化交流等重点课题研究,提升其国际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高校设置文物考古、历史等相关领域学科专业,培养考古、文物保护、文化研究等方面人才,服务区域文物事业发展。支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博物院等单位吸纳民族地区院校部分历史、文化专业学生参与到考古发掘工地、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博物馆展陈策划等跟班学习,提升其在考古、文保、博物馆以及保护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素养。
五是持续支持产业化发展。支持稻城县依托皮洛遗址,统筹利用稻城特有的天文科研、雪山生态、史前文化等资源。鼓励深入挖掘皮洛遗址及周边区域的革命文物和红色资源,布局“考古—科普—体验”为一体的沉浸式文旅融合项目。鼓励基于皮洛遗址考古成果和文化内涵,开发具有文化品位、知识性和地方特色的文创产品,延伸价值链,促进文旅消费。支持地方政府就皮洛遗址保护利用加强与省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汇报,按规定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四川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四川省文物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