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关于石窟寺文物保护房、窟檐(建筑本身不是文物)建设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变更相关问题的咨询

蔡*
2025-10-23
咨询
1.关于石窟寺文物保护房、窟檐(建筑本身不是文物)维修和新建工程,所做的方案设计是否需要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批?还是说新建需要,维修不需要? 2.关于石窟寺文物保护房、窟檐(建筑本身不是文物)维修和建设工程,所办理的开工手续程序应该按照文物主管部门还是建设主管部门相应的管理程序办理? 3.我省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有无明确的政策文件规定,如何区分文物工程的一般、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水利、住建、交通等行业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可依据。
已办结
2025-10-28 16:30:52

     您好!留言已知悉。您所咨询的问题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条和《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第二点中已明确规定。感谢您对我省文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局文物古迹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