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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4:36 来源:局综合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四川省文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坚持主动公开一是主要以四川省文物局官网为载体,依法全面公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领导简历、人事招考、权责清单、制度文件、年度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局官网发布信息1274条,全年局务会议主要内容全部公开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9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596条,信息公开目录282条。二是围绕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100%。三是坚持开门征询意见建议,构建服务型政府。通过局长信箱、12345热线、问政四川等媒介,了解群众对于文物工作的意见建议,今年收到并按时回复局长信箱54条、12345热线9条,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意见21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临期提醒机制、风险排查机制,确保答复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内容有据,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管理闭环、进度可控、严守期限。三是严把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核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发布原则,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策文件、年报、决策预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建立完善四川省文物局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重要信息转载”等专栏。2024年公布政策文件4篇,政策解读4篇,主要涉及文物保护、居民服务、文物安全等方面。

(四)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栏目设置,新开设专题专栏3个,分别为:四川省第四次文物普查、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运用“云眼风控”智能系统与人工筛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测信息,政府网站错敏信息明显下降。

(五)强化监督指导第一,明确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综合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第二,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定期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确保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第三,强化考核评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细则,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第四,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定期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第五,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督促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及时性不够,在服务保障群众信息诉求上仍有待提高;二是重要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被征集对象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仍不够及时;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自觉发布解读材料的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四川省文物局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公开渠道,加大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力度,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工作,加强公开理论学习,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规定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川省文物局    

2025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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