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局关于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补充推荐名单的公示
补充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7 16:05
来源:局文物古迹处
2026年1月,我局就《拟公布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129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建议,我局组织有关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形成了《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推荐名单》,共15处。现将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至4月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文物局反映(信函以发出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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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