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5-13 来源:局文保处
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规范,是国家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管理的基本措施和保证,包括:一是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二是作出标志说明;三是建立记录档案;四是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