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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宣传文化思想系统组织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5-03-12 16:07 来源:眉山市文物局 分享到:

2025年36日,眉山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组织召开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专题会议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波出席会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周吉华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局长王枫进行解读和领学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全体人员,市、县(区)宣传文化思想系统和文博单位干部职工代表近200人参加学习

会议重点围绕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眉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和详细讲解,并结合眉山实际就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让文物活起来等新修改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会议要求,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一要深刻认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肩负起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二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加强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突出重点,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注重培养一批既懂文物保护又懂宣传策划的复合型人才,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三要充分发挥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优势,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准确掌握《文物保护法》修订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报道,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四要以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为契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结合全国“四普”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深挖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开展文化遗产研究、文化典籍整理、专题展览等活动,让文物“活”起来。要积极推动文物资源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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