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启动以来,仁寿县始终坚持“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原则,以机制保障、技术赋能、全民共建为抓手,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各项工作。
高位统筹,构建“三维一体”保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原则,构建组织、制度、资金“三维”保障机制。成立以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双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推进会4次,实现全县19个部门、27个乡镇街道责任全覆盖。印发《仁寿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仁寿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仁寿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规划》,明确技术路线、组织方式、实施步骤、质量管理等重点内容。县财政划拨2024—2025年度专项经费90万元,确保普查质效。
专业赋能,探索“三链融合”技术路径。聚焦人才链、技术链、数据链深度融合,构建精准高效的普查模式。整合县内文物专家、具有“三普”经验的专业人员以及绘图摄影技术人才,建立“以老带新”机制,组建35人的“专家+骨干+志愿者”复合型团队。邀请省、市“四普”专家,开展2次专业培训,共培训200余人次。引入无人机航拍、载波相位差分定位等专业技术,实现文物信息毫米级精度采集。同时,严格落实“普查员初核—县级骨干复审—省级平台终审”三级质控机制,通过现场核验、专业复核、平台校验层层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性与完整性。
多维宣贯,夯实“三级同频”保护共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同频共振,通过“线上+线下”“普法+科普”等模式宣传四普,营造“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在交通枢纽、文化场馆、单立柱广告位等20余处点位投放宣传标语、宣传视频。在“智游仁寿”公众号新闻资讯频道开通“四普”专栏,发布普查信息20余条,阅读量突破2万人次。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施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场,吸引千余名市民现场参与,发放普法手册、宣传折页、明信片等资料1000余份,累计收到群众反馈线索100余条,其中完成实地调查、数据采集14条。同时,推动文物普查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开发“仁寿国宝一日游”旅游线路,串联仁寿大佛、双堡牌坊等5处文物保护单位,配备专业讲解员团队,接待旅游团80批次。
攻坚突破,交出“三量齐升”阶段答卷。通过跨部门协同攻坚,实现普查效率、质量、价值同步提升。“三普”目录中,仁寿县登记的361处不可移动文物全部完成复查。加强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民族宗教、水利、交通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对照行业资源清单和普查标准,挖掘各行业内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资源线索30余条,其中完成实地调查、数据采集10条。推动“普查成果活化利用工程”,围绕牛角寨石窟—两岔河摩崖造像—冯建吴·石鲁艺术馆等资源,打造精品主题研学线路,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