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11月22日,四川省文物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专题学习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唐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四川省首届行政法专业律师王小红进行授课,王小红律师通过逐章逐条、新旧对比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作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11月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和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学习。文物工作者应将深入学习贯彻文物保护法作为首要任务和本职工作。局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要采取专业培训、学术研讨、个人钻研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吃透精神实质、把准内涵要义,全面而精准地把握法律的每一项条款、每一处细则,不仅要熟知文物保护的范围界定、保护标准设定,更要深刻领悟法律背后蕴含的保护理念与价值导向,从而为实际工作奠定坚实且正确的理论基石,进一步提升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和能力。
会议指出,要广泛宣传教育。要督促指导全省文博单位加强对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法律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督促指导基层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加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普及,推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积极完善配套制度。省文物局要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责任,要配合人大、司法等部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等配套性文件,积极主动推动建立完善四川系列配套制度政策,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如文物普查调查、保护规划编制、考古发掘管理等,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