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用5年时间走出一条符合四川实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让文物保护的成果惠及人民。
据介绍,此次实施意见既明确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遵循和总体目标,也明确了当前四川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点任务。此外,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督促落实等方面强调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保障措施,是做好全省新时代文物工作的任务书和路线图,对于在新时期推动四川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三星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建设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构建巴蜀文化标识体系,实施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工程,开展巴文化遗址研究保护与展示;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长征文化公园(四川)建设,开展川陕革命根据地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大力推动考古工作,对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罗家坝遗址、城坝遗址等进行重点发掘;推进博物馆建设,实施博物馆提升行动,市(州)应建设综合性博物馆,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博物馆等。为全省的文物工作规划了详细的路线路。
其中,三星堆的保护利用改革是一大亮点,在推动遗址全面调查勘探和重点发掘等之外,明确提出了要推动三星堆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此外,博物馆建设也提出了四川未来还将新建四川博物院临展馆、成都自然博物馆、成都张大千艺术博物馆、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新馆、罗家坝遗址博物馆、江口古战场遗址博物馆等一大批博物馆,让博物馆成为文化传承的主阵地之一。
针对系列工作,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比如提出建立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安全责任清单;各地应划定本辖区地下文物埋藏族聚居区,在地下文物埋藏族聚居区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工程时,须先期进行文物勘探、发掘等,都有利于文物保护工作推进。四川省文物局文保处处长何振华说,实施意见提出的“文博科研单位执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探索文博科研单位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激励机制”等,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建成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等”,都有助于鼓励从业者的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实施意见强调要发挥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体现了文物工作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这些利用,包括了推动建设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加强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促进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以文物、博物馆为载体的节庆、演艺、研学实践、体验旅游、休闲旅游等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资、领养、认养等形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等。此外,实施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等世界遗产保护和展示利用提升工程,推进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藏羌碉楼与村寨、四川石窟等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明确写进了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