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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四川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
(临时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批复
川文物考〔2024〕82号
发布日期:2024-10-31 11:12 来源:局综合处

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关于审批〈四川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临时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请示》(川岷港航电司〔2024〕113)收悉。结合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二、工程红线范围内新发现枯草坝崖墓、枯草坝遗址2汉代至唐宋时期古墓葬、古遗址和川主寺石桥1古建筑,工程建设应尽可能予以避让。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避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共同研提保护措施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三、工程红线范围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利川厂旧址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五通老桥(包括花花桥),工程选址应予以避让,施工中须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不得对其造成影响。若工程建设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四、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建设方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该工程而进行的文物保护项目所需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请你公司会同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一步核算文物抢救保护经费。

、请你公司会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共同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相关保护工作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附件:四川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临时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四川省文物局    

2024年1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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