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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川陕省平南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修缮设计及保护利用方案的批复
川文物革〔2024〕64号
发布日期:2024-12-16 11:29 来源:局综合处

绵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核〈川陕省平南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设计及保护利用方案〉的请示》(绵文物〔2024〕80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两处建筑屋面当沟设计。

(二)完善红军桥梁架结构加固措施。

(三)进一步核校图纸和文本内容。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须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核准的方案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川文物发〔2021〕3号)相关要求,做好招标、开工报告、工程实施等工作。

五、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工程竣工后,请你局按照《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六、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四川省文物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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