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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关于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
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批复
川文物考〔2025〕49号
发布日期:2025-09-03 14:59 来源:局办公室

四川汉广高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申请审批〈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请示汉广〔20255收悉。结合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发现龙家坝汉墓群、包包田崖墓、官斗山石室墓、龚家老宅、方终荣家老宅、王家老宅、陆墙院清墓、黄家堰石室墓、凉水井村水井、吊井龙渡槽、农山村渡槽等11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应及时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进行核定调查,并依法履行认定程序。同时,工程建设应尽可能对进行避让。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避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共同研提保护措施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临近红线区域发现1处“三普”文物点——吴廷庆合葬墓以及新发现吴氏家族墓、二教寺、邓家老宅、唐家老宅、杨永钟兄弟墓、斑竹园崖墓群、川主庙旧址造像、蛮子洞坡崖墓、猪八寨摩崖造像、龙家浩崖墓群、下观音院子石桥、梁家寨渡槽等15处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建设应注意避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对其造成影响

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建设方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该工程而进行的文物保护项目所需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请你公司会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共同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相关保护工作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附件: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四川省文物局 

2025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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