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批复
川文物考〔2025〕49号
四川汉广高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请示》(汉广〔2025〕5号)收悉。结合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发现龙家坝汉墓群、包包田崖墓、官斗山石室墓、龚家老宅、方终荣家老宅、王家老宅、陆墙院清墓、黄家堰石室墓、凉水井村水井、吊井龙渡槽、农山村渡槽等11处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应及时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进行核定调查,并依法履行认定程序。同时,工程建设应尽可能对其进行避让。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避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共同研提保护措施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临近红线区域发现1处“三普”文物点——吴廷庆合葬墓以及,新发现吴氏家族墓、二教寺、邓家老宅、唐家老宅、杨永钟兄弟墓、斑竹园崖墓群、川主庙旧址造像、蛮子洞坡崖墓、猪八寨摩崖造像、龙家浩崖墓群、下观音院子石桥、梁家寨渡槽等15处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建设应注意避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对其造成影响。
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建设方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该工程而进行的文物保护项目所需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请你公司会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共同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相关保护工作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附件: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四川省文物局
2025年7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