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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昭觉至会理高速公路工程
(昭觉至普格段)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批复
川文物考〔2025〕47号
发布日期:2025-09-03 14:50 来源:局办公室

四川昭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昭觉至会理高速公路工程(昭觉至普格段)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请示》(昭普路〔2025〕24号)收悉。结合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临近红线区域发现2处“三普”文物点——乃都卡哦砖室墓、瓦布雷都砖室墓,工程建设应注意避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对其造成影响。

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建设方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该工程而进行的文物保护项目所需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请你公司会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共同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相关保护工作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附件:昭觉至会理高速公路工程(昭觉至普格段)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四川省文物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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