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
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16:06
来源:局文保处
各市(州)文物局: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我局决定开展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第十批省保)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十批省保原则上从已经公布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产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的重要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也可申报。
二、程序要求
(一)县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第十批省保申报工作,市(州)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省文物局。
(二)申报对象隶属于中央、省级部门(单位)的,可直接向省文物局申报。
(三)申报对象属于非国有产权的,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在申报前须征得文物所有权人同意。
(四)申报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经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布或市、县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文物主管部门确认。
三、申报时间
第十批省保的正式申报文本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上报省文物局。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本地区第十批省保申报各项工作。
(二)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做好各行业领域第十批省保申报工作。
(三)第十批省保通知文件相关附件可在四川省文物局官方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四川省文物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张生刚、胥彦,联系电话:028-86635190,邮箱:5916549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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