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公示公告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
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16:06 来源:局文保处

各市(州)文物局: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我局决定开展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第十批省保)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十批省保原则上从已经公布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产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的重要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也可申报。

二、程序要求

(一)县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第十批省保申报工作,市(州)文物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省文物局。

(二)申报对象隶属于中央、省级部门(单位)的,可直接向省文物局申报。

(三)申报对象属于非国有产权的,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在申报前须征得文物所有权人同意。

(四)申报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经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布或市、县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文物主管部门确认。

三、申报时间

第十批省保的正式申报文本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上报省文物局。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本地区第十批省保申报各项工作。

(二)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做好各行业领域第十批省保申报工作。

(三)第十批省保通知文件相关附件可在四川省文物局官方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指导意见

附件2: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信息采集标准

附件3: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表

四川省文物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张生刚、胥彦,联系电话:028-86635190,邮箱:591654925@qq.com)

[上一篇]:
[下一篇]: